中国古代刑法千奇百怪,但无一不是非人。其中之一,酷刑,闻名于世。你一定在小说或者电视剧里听说过,也就是农历新年那一年。
在古代,灵池也被称为灵池,相当于今天的习语“切块”。在古代,最原始的表达是灵池,意思是“缓坡”、“缓缓”。后来在流传中,又出现了“农历年”的通俗写法。这个词用在刑具上,意思是在处决犯人的时候把对方的肉割下来,所以是“使人慢慢死去”的意思。
在农历年被惩罚的方法是非常残忍的。大部分的说法都是把一个人的肉一块一块的全部割下来。不同时期的方法不一样。一般切八块肉,先切脸,再切四肢,再切躯干,最后切头。但实际上八刀是永远砍不完的,所以比八刀多得多。清代有二十四、三十六、七十二、一百二十刀。但是,砍多少刀,要看被判刑人的判断。
凌芝的起源要追溯到秦汉时期,当时刚发明了凌芝这种刑法,但朝廷律令并没有在刑法中记载,所以是凌芝被一个地主阶级大家族用私刑处死仆人。
直到五代十国时期,这一刑法才真正成为法律,并在辽代正式定名为“凌迟”。明朝以前,也有关于农历年的处罚对象的规定。这部刑法主要是用来惩罚那些犯了十恶不赦的罪行的罪犯,如叛国和叛乱。
清朝乾隆皇帝登基时规定,殴打诅咒公婆,无德杀子杀妻,也是违反人伦道德的重罪,要在农历年***,以教育民众,巩固三纲五常的伦理地位。但后来农民起义不断,为了防止起义频繁,那些拒缴税款、偷税漏税的人也被判凌迟。这种现象在清代中前期时有发生,此时常用灵芝。
那么这一年有多可怕呢?有两个史料可以看出来:
首先,郑智,常州横林人,明朝天启年间进士,清代成名。崇祯年间,因朝廷庙堂之争,郑智卷入其中。他被告知犯下了两宗十恶不赦的罪行,即“当藤母”和“qiangjian妹妹”。皇帝在大年三十亲自处决了他,还特意命他割肉三千刀。
据史书记载,当时人群拥挤,树上只挂着一根绳子,有人在拉绳子,所以从树后挂着滴血的内脏,可见郑智的肉被割过。过了一会儿,绳子放下,内脏取出,挂了一个人头,显示郑智已被斩首。然后,刽子手把郑智的躯干吊起来,让他背对着人群。人们看到他背上的肉被切成一条条的,但都像刺猬一样挂在上面。这时候就算过完年了,后来一个刽子手把郑智的尸体放下来,把他身上的肉条卖了。据说人们买来这些人肉作为配制疥疮药的原料。
另一个史料是太平天国的石达开在大渡河战败,向四川巡抚罗投降。但清政府仍下令石达开在四川就地处决,而罗则在一年后判处石达开***。
1862年6月25日,罗领兵到大开,宰辅曾士和、宰辅赴刑场。农历新年行刑时,刽子手先刺死了曾士和。曾氏和感到疼痛,瞬间尖叫起来。石达开骂他说:“这么短的时间你怎么受不了?”曾仕和咬紧牙关,强迫自己忍受痛苦。
石达开被拷问的时候,被砍了一百多刀,却什么都没说。后来四川省政治使节刘融评价说,石达开虽然目中无人,但本性凶狠。面对酷刑,他能不卑不亢,面不改色,神情开朗,言语中充满了对石达开的敬佩。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在大年三十,别人害怕这种折磨,那种痛苦显然是普通人难以承受的。
这个刑法太残忍了,但好在近代以来,到了清末,人们的民主观念逐渐觉醒,强烈反对这种酷刑,于是岁岁年年岁岁年年岁岁年年岁岁年年岁岁年年岁岁年年岁岁年年岁岁年年岁岁,就像封建**一样成为了历史的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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