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提前退休”规定主要是指1999年劳动部《关于制止和纠正企业职工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法定退休和提前退休做了明确的解释。
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主要依据国发104号文件《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和《老弱病残人员安置暂行办法》确定的相关退休年龄。
首先是大家最熟悉的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二是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的,退休年龄男性为55岁,女性为45岁。
第三,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但不工作的退休年龄。因患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退休年龄为50岁,女性为45岁。
其实很多人习惯把第二种和第三种叫做提前退休,但这是错误的。
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主要是国家允许的非常特殊的情况。1999年文件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于:
(一)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
限制很多,一是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二是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三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五年。根据上述规定,即使女性也可以在40岁退休。
事实上,这种规定将解决下岗工人的退休问题。
(二)三年内有锭压任务的国营纺织企业,符合规定的纺纱、织布岗位。
此外,**中央办公厅2003年29号文件也明确,在困难国有企业工作、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转业干部,可以提前退休。
总的来说,国家没有下岗职工提前退休的政策。
相对而言,下岗工人失去了工作和固定收入,他们在社会上找到自己的工作真的非常困难。国家也应该照顾他们。
但是,随着我国就业的市场化,下岗职工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状态,很多人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再就业。目前我们没有更好的退休机制来解决提前退休后继续工作的问题。
如果让下岗职工提前退休,一方面养老保险基金压力会大大增加,另一方面退休门槛问题也不好控制。目前,大量私营和外资企业可以随便为其员工**上岗和下岗手续。
目前来看,国家解决下岗职工问题的主要方式,还是通过就业扶持政策,比如说社保补贴、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等。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就业是民生之本,实现了就业以后也就不是那么着急退休了。相信下一步我国的就业扶持政策会不断完善,能够有效解决下岗失业职工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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