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工递送
注:由于新增在线电子功能,需要在交付前设置常用服务商,以便后续操作。
1.后台左侧-物流-服务商管理-常用服务商
2.在此添加您常用的送货快递员(最多20个),所选快递员会出现在“所选服务商”中。
3.进入订单-挂单-点击"发货"
4.在“物流选择”中选择添加的常用快递。如果没有添加普通快递,按照1和2的提示在服务商管理中添加。
注:手工输入单个收货地址时,无需选择。
二。电子表格
※
1。分销管理模块
注意:商家需要设置常用服务商进行后续操作。
查找物流,包括发货地址管理和服务商管理,如下图所示:
1.1。设置送货地址
1.1.1。新货
点击“新发货”打开一个新框,您可以在其中输入信息。省市区是下拉框,详细地址可以手工填写。“确认”后输入信息;取消不会保留记录。
注:1、最多添加100个发货地址;注:1。添加多达100个送货地址;
2.同一地址不能重复输入;
3.省、市、区、详细地址都是必填项。如果未填写,将报告错误“请填写完整的地址信息”
1.1.2。发货地址修改操作已经存在
将修改现有的发货地址,并弹出修改框。所有这些都是必需的,如果没有填写,将会报告错误。
注:修改发货地址时,系统会校验该发货地址是否被电子面单调用,如是,则提示下图信息,无法修改。注意:修改发货地址时,系统会验证发货地址是否被电子方单调使用。如果是这样,系统会提示您下图所示的信息,并且您不能修改它。
1.1.3发货地址已被删除
通过操作删除了现有的装运地址。点击删除,跳出确认框。确认删除该记录。取消,没有操作记录。
1.2.服务商管理设置
1.2。服务提供商管理设置
1.2.1检查服务提供商
点击“服务商管理”-“新建服务商”进入服务商列表。
快递100已经接入电子面单服务的名单如下图:Express 100可以访问电子账单服务列表,如下所示:
1.2.2选择服务提供商
选择服务商后,弹出信息申请页面,底部设置“服务协议”和“提交”按钮。确认所有必填项目后,选择提交。提交后,信息将临时存储在平台上。
填写后,系统将验证服务提供商和送货地址。一个收货地址在一个快递服务商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如果重复,将会报告错误。
完成信息后,返回“服务商管理”页面,信息将显示在服务商管理中。(服务提供商最多可以创建10个群组)
1.2.3。服务提供商修改
点击服务商修改,弹出修改框,修改框信息中,结算账号和密码隐藏,其他信息展现。结算账号部分隐去,选中展现空白框供商家输入;密码部分隐去,选中展现空白框供商家输入;
1.2.4。服务提供商删除
已有服务商被删除,点击删除,商家确认后,原服务商信息将被删除。
常用服务商列表,根据快递100提供的服务商名称,按首字母拼音排列。每个快递都可以选择。选择它进入上面的框。
注意:默认情况下,电子提单的服务商占用公共槽位(查询和发货),报错20个以上(20个是上限,即包括电子提单在内最多有20个服务商)。
展示位置
2.电子面单如何使用
2。如何使用电子表格
2.1输入
订单管理-订单准备中-点击“发货”进入发货操作页面。
物流公司
字段验证:商家选择物流公司时,系统验证选择的物流公司是否在“电子面单服务商”列表中有记录。如有,展示如下界面(运单号)验证字段:商户选择物流公司时,系统验证所选物流公司在“电子对账单服务商”列表中是否有记录。如果是,显示如下界面(运单号)
您可以选择电子清单或在物流清单编号后手动输入。
如果“电子发货服务商”列表中没有记录,商家输入物流信息和发货地址后即可发货。
选择物流公司前,填写物流单号,选择收货地址暂存。如果选择有电子单的服务商,发货方式是电子单,物流单号是clear 空,不能填写。
发货信息展示
下拉读取【物流】-【发货地址管理】中的信息;【管理我的发货地址】跳转【物流】-【发货地址管理】阅读物流-发货地址管理中的信息;管理我的送货地址,并跳转到物流-送货地址管理。
订单信息展示
商品信息展示
系统会读取订单中的商品信息(PS:购物车中,同一笔订单的不同商品如上图所示排列展示)
订单信息显示
系统会读取订单中商品的信息(PS:购物车中,同一订单的不同商品显示如上图所示)。
对于使用运费模板的订单,订单信息中包含邮费。
按钮描述
打印电子提货单:
通过api向快递员100传输必要的参数,获取运单信息,吊起打印机使用模板。商家需要设置并连接打印机。
选择电子**时,系统会验证是否选择了物流公司和送货地址。如果没有,系统会报错(点击发货按钮也会按照这个逻辑验证)。
验证商家选择的快递服务商+售后地址组合在服务商列表中是否匹配。否则,系统将报告错误。
答:打印失败
错误信息代码
Courier 100返回一个错误信息代码,表示申请不成功,打印机未被提升。原始交货页面显示了相应的错误原因。
B,打印完成
商户选择打印电子面单后,系统成功获取运单信息,发货页面变成如下:
公司锁、物流单号锁、电子票据锁、发货地址锁。
发货:
订单状态变为已发货,页面返回订单管理。
重新选择物流信息:
对于已经获取运单信息并打印电子面单的订单,发货页面显示重新发货,点击
后弹出提示;
如果商家点击确定,订单将返回无库存订单状态(可以重新选择订单发货或手工输入),订单标签和订单信息除外。
确认后返回的状态
注意:做单不代表已经发货,商家需要在打印完账单后点击“发货”按钮发货。
重新交付“已装运”状态订单:
已发货的订单可以重新发货,页面与已发货的订单相同,如下所示
如果在此选择“重新选择物流信息”,将显示以下页面。如果识别到手动输入,将显示“确认”按钮。
获取电子单的单号后,直接输入物流信息。
如果商家已经通过其他途径获取了账单信息,可以人工送达。
注:1。打印电子面单:获取物流单号信息,订单状态仍为“准备中”,订单上加“已做”标签;
2.发货:在“打印电子表格”或“手动输入”后,可以点击“发货”,订单状态将变为“已发货”,开始跟踪物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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