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8篇】

  篇一: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讲的是一只雄鹅带着只有大拇指那么大的瑞典小男孩儿尼尔斯遨游了他的祖国的故事。  小主人公尼尔斯年仅十四岁,他居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天性顽皮,常常捉弄小动物,因此动物们十分讨厌他。在初春的一天,...


  篇一: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讲的是一只雄鹅带着只有大拇指那么大的瑞典小男孩儿尼尔斯遨游了他的祖国的故事。

  小主人公尼尔斯年仅十四岁,他居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天性顽皮,常常捉弄小动物,因此动物们十分讨厌他。在初春的一天,他的父亲和母亲去教堂了,他因捉弄精灵而被变成了拇指大小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在空中飞过,家中的一个雄鹅,也想在空中翱翔,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而抱住了雄鹅的脖子,结果不但鹅飞走了,尼尔斯自己也被带上了天空。从此,尼尔斯就开启了自己的骑鹅旅行,他们从南方一直飞到了最北方拉普兰省,他在鹅背上看到了许多美丽的景色,也历经了很多磨难。在漫游中,尼尔斯培养了机智勇敢,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到: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知识的精神,虚心向别人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这本书对我很富有教育意义,他使我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更富有同情心。与此同时,我从尼尔斯的漫游中也饱览了瑞典的美丽风景,学习了他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熟悉了生长的这片土地上的各种生物,同时增进了我们伟大祖国——中国的热爱。

  篇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寒假期间,再次阅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故事的主人公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乐于助人的好孩子。这本书不但让我感受到世界的和谐美好,也能让读者懂得许多道理,明白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的可贵品质。

  咱们中国有壮美的山河,动听的神话传说,博大深厚的传统文化,这些都是我们中华儿女的自豪。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正是我国教育的根本问题。“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少年儿童的教育要从“做人”开始,我们要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争当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小模范。

  学校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能加速个体发展。让我们的学生学会爱国、感恩、明礼、诚信等品质。然而,学校教育并不完全是学校范围内封闭式的学习,要让学生学到更多书本以外的知识、情感、技能,有效的德育活动就显得尤为重要啦。比如上学期的运动会就让我感受到了同学们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我依稀记得在拔河环节,每个孩子那全力以赴的样子,拉拉队员在一旁呐喊助威的样子,我想,他们学会了对班级对团队的爱。

  还有去年暑假,我班上有几个孩子去参加了暑期夏令营,在家长发来的照片中我发现,从前只会依赖父母的小家伙们长大啦,他们不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了,他们自己穿衣、自己叠被、刻苦训练,晚上还自己洗衣服呢!看到这些,我由感动变为了自豪,也在反思……作为老师,我们要时时刻刻牢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作为家长,我们要给孩子独立长大的机会,不要让孩子永远呆在温室里被保护着;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要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社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篇三: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在这几个星期的努力下,我看完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深有感悟。

  尼尔斯是一个欺负小动物,无恶不作的小孩,因为得罪小狐仙令自己变成了小狐仙,后来因为鹅莫顿要走,开始了旅行。最令我感人的故事,是勇救阿满。有一只又狡猾又贪吃的狐狸,叫斯密,在夜晚的时候,突然有几声大雁的叫声,尼尔斯连忙跑过去看,可是莫顿并没有带他飞起来,又发现大雁阿满被抓住了,于是便去追斯密,它越跑越慢,尼尔斯见离斯密不远了,便扑上去,斯密一看是个小不点,便瞧不起尼尔斯。尼尔斯紧紧地抓住狐狸屁股的长毛,用脚尖钩住后面的树根,这时斯密想吃掉大雁,,尼尔斯使用全身力气往后一拉,斯密防不胜防,被拉后几步,尼尔斯让阿满先走。。。。。。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孩变成了舍己为人的小孩,为了救大雁,既然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令大家重新认识了新的尼尔斯,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们应该学习尼尔斯。他十分勇敢,敢勇于跟比他大十倍的斯密竞争,为了朋友他能付出一切,他的善良可以让自己继续变小,但不会让他的朋友受伤。尼尔斯是一个知错能改的小孩,因为以前经常欺负小动物,所以小动物都不喜欢他,但是自从他爱惜小动物和把小动物当成朋友后,变成了受小动物欢迎的人,我们以后也要知错能改。

  篇四: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代表作。整本书围绕一个叫尼尔斯的十三四岁男孩,变成精灵以后骑家鹅随大雁群旅行的故事展开情节,用尼尔斯旅行途中的所见所闻,用生动有趣的文字详细的给读者介绍了瑞典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自然现象,是一本融趣味、科学、人格道德与一体的科普读物。书中字里行间都渗透着满满的爱国主义情怀,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在作者的笔下都是那么美,那么让人喜欢!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不同于其他童话书,不是完全的虚幻,而是完美的把虚幻和现实结合起来,虚幻是尼尔斯变成小精灵,懂动物语言,其他都是用现实来注释。这是其他童话书所不能比的,可以说,这是一本现实版的童话书。这本书的语言活泼有趣,叙述自然流畅,故事转承起合注意细节联系,把瑞典社科、人文、自然一一道来,不枯燥,不乏味,读之引人入胜,是难得的佳作。

  尼尔斯本来是一个调皮顽劣,爱撒谎,爱欺负小动物的男孩,自从他变成小精灵以后,成了一个到处受威胁,被欺负的对象,境地的转变,让尼尔斯的思想也开始了转变。在旅行途中,通过出现的各种各样的状况,尼尔斯慢慢转变了自己的思想,变得积极阳光起来,遇事不畏惧,不退缩,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我觉得,在生活中,什么事都怕换位思考,做事前,先设身处地的替对方着想,什么事解决的就轻松多了。

  另外书中还提到铁厂与野生动物共处的矛盾,荒火与持续种植树木的可持续发展,在一百多年前,作者就有这种理念,在现在看来,十分难得。

  我觉得一部好的作品,首先要言之有物,要有充沛的真挚情感,其次才是文章写作的技巧。《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就用平实的语言,构建出一个逻辑缜密,情感饱满,内容丰实的故事框架,不讨巧,不堆砌华丽辞藻,不引经据典,实在难得。这部作品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确实是名副其实。

  我喜欢的作家汪曾祺先生,曾经说过一段话,很适合评价塞尔玛·拉格洛芙的这本书,摘录如下,作为本篇的结束语。

  “我认为作家的责任是给读者以喜悦,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样他就会觉得自己也应该活得更好一些,更高尚一些,更优美一些,更有诗意一些。

  语言要和人物贴近,写对话就应该普普通通,家长里短,有一点人物性格,神态,不能有多少深文大义。作者的态度、感情不能跳出故事去单独表现,只能融化在叙述和描写之中,流露于字里行间。”

  篇五: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我是个酷爱读书的学生,因为书中会给我带来无穷的知识和乐趣,让我在其中自由自在地遨游。其中,我最爱《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它令我百看不厌。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的是一个顽皮、冷漠、懒惰的孩子叫尼尔斯,他因为在家里捉弄了小精灵被变成了拇指大小的人。后跟着雄鹅去旅行,途中看到了祖国的大好河山,经历了无数的酸、甜、苦、辣,在长久的磨炼中,他变得乐于助人,变得热心肠。他从狐狸中救出了大雁,又从动物园里救出了狐狸,还拯救了城堡。回到家后,又帮助瘸腿马治好了伤。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给我感触很深。尼尔斯虽然曾经顽皮、冷漠、懒惰,虽然被变成了拇指大小的人,但他改掉了身上的恶习,乐观积极地面对生活,最终成为了一个好孩子。这让我想起了《礼物》这篇课文中的老奶奶,她那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深深地打动着我。细想之下,我现在作为一名学生,学习中会遇到很多的坎坷,会受到各种外界的诱惑,我也应该像尼尔斯,像老奶奶一样,战胜挫折,乐观向上。

  每到周末,我心里都是欣喜与懊恼并存。喜的是又有两天时间可以休息,打打游戏,看看电视;恼的是每个周末的作业都是那么多。想到这,我无力地瘫在床上。可转念一想:今天才星期六呢!还有一天,作业就明天写吧!正想着,回头看了看圆球形的书包,猛得一直身:不行!明天有明天的事,同学们肯定都在做作业,我不能偷懒!于是我拉开书包,把书拿出来,正准备做,又想:反正还有一天,今天就玩儿吧!心底的声音推动着我,坐在电脑前,兴致勃勃地玩起了电脑。

  那泉水般的时间,叮叮咚咚地哼着歌儿溜走了。

  正玩儿到高潮的时候,我像被什么打中,头脑瞬间清醒了:不行不行,我要做作业!不能偷懒!我坐在书桌前,正写了一个字,轻轻瞥了一下电脑,刚好碰撞上那花花绿绿的屏幕,一片花花绿绿的树叶飘进了我的心里,荡起一圈圈涟漪:要不?就一下下?一下下就好了!不过分吧!

  我刚想起身,妈妈推门而入,看看坐在书桌前拿着笔的我,又看看那闪闪的电脑,笑了笑。我的脸瞬间就红了,觉得非常惭愧。妈妈不动声色地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放在我的手中,我顿时觉得那书有千斤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发誓,我一定要努力学习,战胜困难,战胜诱惑,战胜懒惰。

  篇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最近,在这暑假的大好时光里,我读了一本以活泼明媚的笔触来写的一首自然交响诗。它不仅有优美的风格,还生动地讲述了男孩尼尔斯跟随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塞尔玛·拉格洛夫是一位瑞典人,她在一九零九年因为她的一部大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特有的高贵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以及优美而愉悦的风格、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怀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奖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作家。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讲了————

  从前有这么一个男孩,他十四岁左右,长着一头像亚麻一样的淡黄色头发。他最喜欢睡觉和吃饭,其次是很爱调皮捣蛋。在一个星期天早晨,他在念训言的时候,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巧,大雄鹅莫顿要跟随从大雪山来的阿卡的雁群一起到北方的拉普兰,大拇指便骑在雄鹅莫顿身上,一起飞往拉普兰。期间,他们经历了许多奇妙的事情与各种奇遇……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小灰雁邓芬。因为在《骑鹅旅行记》,她是一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可爱小鸟,长着一身金光灿烂的柔软绒毛和光滑闪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纯洁,从不把人往坏处想。也因为小灰雁邓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两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没有和两个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邓芬的这些良好品行,我们应该多多学习。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想:尼尔斯为什么能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变成一个爱护小动物的好孩子呢?这都是因为这次旅行唤醒了他心底那颗爱的种子。以前的他经常扯公鸡的鸡冠、拉猫的尾巴、用脚踢母鸡、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灵把他变小了之后,他一直在帮助动物们。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应该像尼尔斯一样保护、关爱小动物,要不然,在动物灭绝的时候,人类也会跟着一起灭亡。还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邓芬的两个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样用心险恶。她们利用邓芬的心思纯洁,骗她说雄鹅莫顿是乌鸦变的,采来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诱骗邓芬使雄鹅莫顿吃下去,毒死他。后来,又让雄鹅莫顿和苍鹰搏斗,这分明就是想害死莫顿!而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只不过就是不想让邓芬有了这么一个英俊无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后过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险恶之人,以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变成一个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邀游各地,经历各种令人遐想连篇的奇遇。

  篇七: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那天,我们一起学习了如何阅读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塞尔玛拉格洛芙所创作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在北欧,它与《安徒生童话》齐名,并被译成了20多种文字,为世界各地的小读者所喜爱。

  回到家,我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这个故事充满了神奇,我几乎是一口气把她读完的:一个叫做尼尔斯的瑞典小男孩,他调皮捣蛋, 不爱读书学习,还时常欺侮家里的小动物,所有的鸡鹅猫牛都讨厌他。有一次,他在捉弄一个小狐仙的时候,被小狐仙用法术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这下可糟糕了!更可怕的是接下来尼尔斯一不小心被一只家养的大白鹅带到天空,加入到一群大雁的迁徙旅程,从南至北横飞了整个瑞典。旅途中,这拇指大的小人,能听懂鸟言兽语,有许许多多的历险记:他和大雁打败了狐狸;帮助大雕逃出牢笼;他跌入熊窝,用一根火柴救了自己就这样,小尼尔斯慢慢长大了,而且他也渐渐改变了自己。

  翻阅着童话,徜徉在优美的语言和惊心动魄的情节中,我仿佛能倾听到森林里动物的呼吸声;领略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想象一下,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如何看世界,只是这一点,这篇童话的吸引力就让我读得欲罢不能。但最可贵的是从尼尔斯惊险的迁徙旅程中感受到他的成长:一路上尼尔斯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困难,帮助了许多动物,尼尔斯自己也从中获得了快乐。它教我们不要欺负弱小,要学会帮助别人,因为帮助别人是最快乐的。从故事中我清楚地看到了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是如何变成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帮助别人的好孩子的。

  这是一个实现梦想的故事,我喜欢这本童话。

  篇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它的故事情节很简单,讲述的就是一个顽皮的小男孩尼尔斯偶然被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以后,跟随迁徙的大雁群,骑鹅周游瑞典各地,最后又变回原形的故事。在这次历验中,尼尔斯不仅饱览了壮丽的自然风光,获得了丰富的关于瑞典的历史地理文化知识,更在历尽艰险的旅程中,逐渐改正缺点,由一个成天欺负小动物、爱胡闹的捣蛋鬼成长为一个热爱生灵、勇敢机智的阳光少年。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尼尔斯在骑鹅旅行之前是个不爱护小动物、欺负小动物,很贪玩的小男孩,然后因为他欺负小精灵而被施法变成拇指大小的人,又是因为他的害怕,所以才骑到鹅的身上去旅行的。在骑鹅旅行的过程中,尼尔斯经历了很多事,比如救松鼠、救天鹅、观看鹤之舞表演大会、听老农妇讲一个老婆婆因伤心过度而死的故事等等,使他懂得了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珍惜动物,不能总欺负它们。同时,在与动物们的接触中,他不会因为自己的矮小而害怕困难,勇敢的斗争,变得非常有智慧。当尼尔斯再次变成正常人回到家后,他开始热爱小动物,保护小动物。

  从尼尔斯的故事里我懂得了欺负小动物是很不道德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珍惜动物、爱护动物。无论当我们遇到困难与危险的时候,都不轻意向困难低头,要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敢的去面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变得更强大。

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550字读《围城》有感1400字读《朝花夕拾》有感700字《阿Q正传》读后感950字《青铜葵花》读后感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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