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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被赋予了美好的爱情传说,因此被视为“中国情人节”。除了你我,送礼物,转账,恋人也不落下。但是,甜蜜的背后,这些法律知识你都清楚吗?
01分手后,恋爱期间的红包转账可以退吗?
男人:这是我们的命运。请把我给你发的红包转账全部还给我!
女:为什么?你主动给我的,当时你说爱我一辈子!
男:既然都分手了,就没必要谈这个了。把钱都还给我就行了,不然我要告你(生气)。
律师有话要说。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为了维持感情的必要支出和正常消费,如送“520”“1314”微信红包、买纪念日礼物等,可以视为一般赠与。双方关系结束后,赠送方不应要求退款。如果转账短信或聊天记录中明确表示钱是借的,则构成借贷关系,根据约定和法律规定,对方应当归还。
《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法律上不可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述规定。
《民法典》第67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
02给了彩礼,女朋友不嫁彩礼能拿回来吗?
男:佳佳,我们可以在一起,也可以分别。现在你对这门亲事说不,你就得把彩礼还给我。
女:哼!不会吧!这个彩礼之前你给我的,那是我的!
男:你是.....你太不讲理了!
律师有话要说。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双方未登记结婚就分手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此外,满足以下法律规定的其他两个条件,彩礼可以主张返还。但是,这两个条件都是以离婚为前提的。至于返还多少彩礼,需要综合分析。
文章链接:《最高人民***关于适用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涉及下列情形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已**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而给妻子生活造成困难的。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以双方离婚为准。
03结婚前,父母给孩子买房。谁拥有这些房子?
男:青青,我父母给我买的房子要交房了。趁这个周末有空时间,我们去买些家具吧!
女:等等,你说的“你的房子”是什么意思?这房子不也应该是我的吗?!
男:但是这是我爸妈给我买的!我们还没结婚。......
律师有话要说。
现实生活中,父母投资给孩子买房的目的往往是为了给孩子娶媳妇,投资的真正意义也应该是给孩子的礼物。因此,在父母没有明确表示的情况下,婚前,即使父母出资为双方买房,也应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对双方购房的赠与,那么应当认定出资是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所有。
文章链接:《最高人民***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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