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学校创始人、北京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兼总裁于以自身经历为案例,深入剖析了企业文化的内涵,为大家做了一场精彩的讲座。
于当时的初衷很简单,就是为了攒钱出国,于是去了别人的公司当老师。后来发现,给别人打工,赚小头,办班的老板,总比他多拿四五倍。幸运的是,他单干了。“当时没人雇,就雇了一群下岗工人帮我贴广告,打扫卫生,看教室。因为没有监管手段,别人收钱总是让人不舒服。我就干脆劝老婆辞职,自己理财。就这样,我老婆帮我收钱,我上课。”余坦言,“这种模式一直持续到1996年,因为我当初开新东方学校的目的不是开大公司,而是赚钱去美国留学。”
经过反复评估,毕竟于的机会难得。他放弃了出国的计划,选择继续经营新东方。著名天使投资人、等人因的“炫富”回国,共同创办新东方。从1996年到2000年,新东方从个体户到年总收入近2亿。“新东方整个资产加起来一个亿。希望能定价1亿,多少钱给多少股份给多少股东。如果你出10%,相当于1000万,你就以1000万的原价入股。
最终他持股45%,其他股东持股45%,10%是留作日后奖励优秀员工的股份。入股后,新东方的发展日渐步入正轨,但管理层的各种矛盾也日益凸显。第三年,上海一家证券公司想投资新东方,15%的股份涨到1亿,对方同意了。
签订协议后,余发现他们还有一个目的——买壳在新东方上市。发现于买壳上市不太对。结果过了三天,他们老板打电话来,说要我们在你账户上还一个亿,一年的利息...传说这家公司的五个老板一个月后全部落网。原来他们公司做了很多证券诈骗。"
2001年新东方股份制改革到2004年,新东方所有人都是董事长。“所以我大概有一年半的时间进不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会场。2004年底,他们把余请回了。他的要求是两年内不能改变。余说,“我不能说我工作了三个月,就和你们任何人发生了冲突。你又把我拉下水了,因为他们当时自称小股东联盟,我是他们唯一针对的大股东。”余对说,“如果你将来想在美国上市,请我做你的顾问将是美国投资者的一大恩惠。美国投资者发现于似乎没有什么不妥。"
新东方的总监可以对下属严格要求,可以批评下属,可以对下属提出要求,但不能用侮辱的方式对待下属。他要求每个员工每年阅读30本书。认为于的创业精神首先是有很强的商业头脑,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有非常敏锐的直觉判断。于强调企业家必须把金钱与人生意义和情感因素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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