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中国人民***的军衔制度中,大校是校官中最高的军衔,一般对应副军、正师、副师三个职务。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大校军衔,有的国家不承认大校是高于上校的军衔,往往相当于本国的上校,其名称的翻译翻译为& 大校或者& 老上校。
大校是学校官员的第一级。中国、朝鲜、越南、摩洛哥等国的最高军衔。大多数国家没有大校军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朝鲜实行军衔制度,人民军首次设置大校军衔,校官军衔设四级。
1955年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次NPC常委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军官服役条例》规定,设立大校军衔,授予者多为1952年入伍的师级干部,少数为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准军级、副军级干部,少数为红军时期入伍的副师级干部1988年重新实行军衔制度,继续设置大校军衔。
1994年5月公布的《关于修改中国人民***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规定,大校是军官的编制军衔,具有副军级、正师级、副师(旅长)级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国人民***在1955年和1988年采用了军衔制度,其中大校被视为校级军官的最高军衔。
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正式实行军衔制,其中校官设置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校军衔可以授予军长、副军长、师长和副师长等四个级别的军官。
本文来自铁石心肠投稿,不代表舒华文档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inashuhua.cn/24/619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