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拼多多要求商家发货时间48小时内发货,快递公司发货后24小时内必须有代收记录?对此你怎么看?
错误的交付标准
2.1.2020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0年11月15日23:59:59(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发货的订单,虚假发货标准如下:
2.1.1.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号(含转运后的物流号,下同)后72小时内,该物流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无物流信息;
2.1.2.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号后72小时内,该物流号在对应的物流公司官网没有包裹信息(如果同一个物流号有多个包裹信息,则根据最后一个包裹信息的时间判断);
2.1.3.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号前30天内,不同收货人或不同收货地址的订单已经使用物流号发货;
2.1.4.订单物流信息异常的其他情况。
2.2.2020年11月16日00:00:00至2020年11月18日23:59:59(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发货的订单,虚假发货标准如下:
2.2.1.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号(含转运后的物流号,下同)后48小时内,该物流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无物流信息;
2.2.2.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号后48小时内,该物流号在对应的物流公司官网没有包裹信息(如果同一个物流号有多个包裹信息,则根据最后一个包裹信息的时间判断);
2.2.3.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号前30天内,不同收货人或不同收货地址的订单已经使用物流号发货;
2.2.4.订单物流信息异常的其他情况。
3。错误轨迹判断标准
3.1.对于2020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0年11月15日23:59:59(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的订单,错误轨迹判断标准如下:
3.1.1.从官网对应物流公司的第一条物流信息到货物离开第一个配送中心所在省份的时间间隔:普通地区120小时以上,偏远地区120小时以上,极偏远地区120小时以上(关于配送中心的定义,以及普通地区、偏远地区、极偏远地区的划分和认定,详见拼多多《拼多多海运规则》及《拼多多海运规则实施细则》。
3.1.2.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号在官网对应物流公司的物流轨迹中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收件地址和收货地址所在的省/地区
收件地址和收件地址之间的关系
第一个物流信息和调度信息之间的任何跟踪节点都已超时,并且尚未更新
江浙沪皖地区
都在同一个区域。
超过120小时
京津冀地区
都在同一个区域。
超过120小时
除新疆、**和内蒙古以外的省份
都在同一个省。
超过120小时
在不同的省份(除了江浙沪皖之间和京津冀之间的收发货)
超过120小时
新疆、**、内蒙古
任何地址在新疆,**或内蒙古
超过120小时
3.1.3.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号在对应的物流公司官网有异常重复的物流轨迹信息;
3.1.4.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号对应的收货信息或物流收货信息与消费者订单显示的收货信息不一致;
3.1.5.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号在其他物流轨道明显异常或者消费者未能在商家发货后的合理时间内实际收到所购商品。
3.2.对于2020年11月16日00:00:00至2020年11月18日23:59:59(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的订单,错误轨迹判断标准如下:
3.2.1.从对应物流公司官网第一条物流信息到货物从第一个分拨中心所在省份出发的时间间隔:普通地区96小时以上,偏远地区96小时以上,极偏远地区120小时以上。
3.2.2.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号在官网对应物流公司的物流轨迹中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收件地址和收货地址所在的省/地区
收件地址和收件地址之间的关系
第一个物流信息和调度信息之间的任何跟踪节点都已超时,并且尚未更新
江浙沪皖地区
都在同一个区域。
超过96小时
京津冀地区
都在同一个区域。
超过96小时
除新疆、**和内蒙古以外的省份
都在同一个省。
超过96小时
在不同的省份(除了江浙沪皖之间和京津冀之间的收发货)
超过96小时
新疆、**、内蒙古
任何地址在新疆,**或内蒙古
超过120小时
3.2.3.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号在对应的物流公司官网有异常重复的物流轨迹信息;
3.2.4.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号对应的收货信息或物流收货信息与消费者订单显示的收货信息不一致;
3.2.5.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号有其他明显的异常物流轨迹或者消费者在商家发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没有实际收到所购买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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