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
学术推广已经成为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经销商宣传产品、促进销售的重要方式。实践中,普遍存在企业向医院专家提供交通、住宿、生活等免费服务,赠送礼品,支付讲座费、赞助费等形式的免费服务,往往被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专门的工商部门认定为商业贿赂,使企业面临巨额罚款和巨大风险。
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正常的学术推广活动是国家允许和支持的,但如何算作合规却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对其进行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基于我长期的从业经验,总结、归纳、分析,给医药、医疗行业的同仁提一些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学术推广怎么能不跟商业贿赂扯上关系?
一、什么是商业贿赂?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利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构成商业贿赂。
第二,根据上述对商业贿赂的准确定义,只有企业没有将财物无偿送给专家,或者为专家提供免费服务,或者不允许专家在学术活动中推销自己的产品,才不属于商业贿赂的条件。
3.企业学术推广活动对形式和内容的合规性有哪些具体要求?
第一,学术推广活动应该通过医学会、医师协会组织,企业可以提供相应的赞助。
二是所有与推广活动相关的费用,如专家邀请、费用承担、车辆运输等。,必须通过医学协会或医师协会的白手套进行。
第三,相关专家的讲课费也应该由医联体和医师协会支付。
第四,企业产品的字眼不要直接出现在专家讲座的PPT中。培训过程中,不得直接提供企业产品作为培训辅助工具,不得以专家名义讲课。因为上述行为会直接影响专家的授课内容,达到向参会医生推销产品、影响其专业判断的目的,从而获得竞争优势,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不允许的。
第五,在学术推广时,药品和器械的推广者应避免在会议的ppt等相关资料上出现商品名或独家产品。
第六,来自厂商的品牌提示和赞助,只能出现在医学会编辑的专家讲座印刷本的页眉页脚。或者作为会场的广告栏和产品展示区。
第七,医疗和医疗企业要建立经得起推敲的财务报销制度和管理制度。按照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要求,合规的学术推广应具备完整的证据链,应完整保存医学会的邀请通知书、双方签订的协议、费用支付**、费用支付原始凭证、相关学术推广活动的影像资料,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四。学术推广活动的财税处理
一、医师协会、医学会支付的学术活动赞助费是企业正常的营业费用,不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根据业务本质计入销售费用–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
二是对药品生产企业,业务推广费可按业务收入的30%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医疗企业和药品销售企业,可按营业收入的15%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当年扣完不了,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再扣,收取的费用很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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