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需要支付的费用很多。
很多买家都知道首付等基本开销。除了首付,其他很多需要支付的费用都被大家忽略了。
今天我就总结一些除了首付之外还需要缴纳的费用。
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变化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财产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纳税的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销售、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根据北京的规定,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第二套住房减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如果该住房是家庭唯一住房。通常契税是和首付一起交的,由开发商代收。缴纳相关费用,开发商开具正式购房**;
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根据建设部《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发[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属于购房人,用于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
支付标准:各地不同,一般为购房款的2-3%。
交房前,开发商会交给房管局,统一入住后,交由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进行屋面防水、电梯大修、外墙等大型维修。(记得要**)
面积补偿
目前绝大多数商品房都是预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是以规划面积为依据的。但实际收房时,实测面积和合同面积会有误差。
超过的话就要按照房价补偿相应的房价。一般需要支付3%以内的房款,超过3%的部分就不需要了。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开发商要返还部分房款,面积缩水超过3%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
物业管理费
自收房之日起,至购房人验收合格之日止。
开发商发出入住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收回该楼的,可从发出入住通知后一个月开始计算物业管理费。一般提前三个月;产权长期不居住的房屋或者开发商购买的未出售房屋应当缴纳物业管理费([/K0/]);
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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