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一定是大家都熟悉的。随着商标权的日益重要,企业和个人逐渐意识到商标的强大作用,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也是推动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开端。但值得注意的是,商标侵权案件不断发生,一些商家抱着“搭便车”的心态从事非法制造和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被侵权的商标多为一些驰名商标或公认的“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自己“打广告”的吗?当然不是,今天边肖要和大家分享的是驰名商标的认定方法和标准——
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商标法》中,明确禁止生产经营者在广告、专栏等商业活动中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那么现在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如何进行的呢?
在我国,驰名商标是指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我国通常采取“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的权利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目前,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主要有两种方式:(1)司法认定,(2)行政认定。商标权利人可以准备的相关证据材料,如申请人的企业介绍及相关资质证明、涉案商标最早的使用和注册情况介绍、近年来该商标的使用和经济状况等。然后,当事人可以凭材料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当然,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有一定标准的,主要考虑因素主要包括:(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认知程度;(二)商标的使用期限;(三)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5)使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如清华大学诉佛山市鞠扬新能源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案,主要争议在于“清华”商标能否认定为“驰名商标”以及被告侵权行为的认定。
庭审中,***根据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认定“清华”。其认为,“清华”商标在学校及教育服务中构成我国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清华大学已提供相关证据,故最终认定“清华”商标及驰名商标。
以上是对我国驰名商标认定方式和标准的简单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您也可以直接联系边肖,让我们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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