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存款管理
1.设立“存款日记账”,出纳每天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一登记。出纳会定期将公司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并编制银行对账月报表,由公司财务部签字,提交公司经理审核。
2.除日常零用所需现金外,公司收到的各种汇票、支票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3.公司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公司的银行账户。
4.出纳每周向公司经理汇报“银行存款收付周报表”。
5.财务部门的人员应加强对银行存款余额和支付业务的保密。财务部只给公司领导提供银行存款余额。
6.公司银行付款,由公司经办人员填写“付款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公司经理签字后付款。付款支票必须有收款人和经办人的收据。
7.当公司收到客户的货款或汇票不能存入银行等。,出纳会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公司经理和销售部经理。
二、现金管理二。现金管理
1.公司收入现金。公司收取销售产品、劳务、副产品回收等营业收入的现金时,必须向付款方开具销售**或收据,按规定的期限、顺序、逐栏一次性填写,并加盖“现金收据”和“收款方”印章。
2.公司现金支付范围:农副产品收购;员工的工资、津贴和奖金;个人劳动报酬;人出差必须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费用(公司结算起点为500元);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他费用。
如果收银员个人付款超过现金限额,则用支票支付。如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经财务部总监审核,公司经理批准后支付。
3.出纳可以从公司现金限额内支付现金,也可以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能支付现金。因特殊情况确需花费的,应提前报公司经理批准。
4.公司备用金限额为1000元,由出纳按规定妥善保管,超出部分随时存入银行。
5.出纳从银行提取零用现金,填写“现金收讫单”,经财务部部长和公司经理批准后提取。
6.公司员工如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条”,经部门负责人、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公司经理签字批准后支取。
7.柜员不得使用不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凭证顶库存现金,公司员工不得使用公司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
8.出纳人员应建立健全现金账户,逐笔登记现金收支,每日结算,账实相符。
第三,支票管理
1.公司支票应由出纳员保管。
2.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应分别由财务部长和出纳保管。支票盖章时,应由财务部长本人加盖“财务专用章”,并审核原始付款凭证。
3.出纳妥善保管公司支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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