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志华博士
有的医生做完线下高负荷的工作量,然后利用休息时间进行线上问诊;虽然有些医生是主任医师,但一次在线咨询只支付9.6元的医疗费用...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部分医生对互联网医院的热情并不高。一方面,线下医疗服务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互联网医院的医疗服务定价并不合理。有医生建议,为医生网上就诊提供“阳光收入”,相关部门也应及时制定相应的互联网医院诊疗规范和价格标准,完善绩效激励评价机制。
目前互联网诊疗发展蓬勃,但很多互联网医院都是“花架子”。据不完全统计,全国13000多家二级医疗机构中,约有1700家建设了互联网医院。《2021年中国互联网医院发展报告》显示,超过90%的互联网医院处于“僵尸状态”,已经建成但没有使用或品尝过。此外,互联网医院同质化问题严重,服务多局限于预约挂号、医疗咨询、随访咨询、处方售药等非医疗核心业务。
互联网看似热闹,实则冷清,与市场机制没有理顺有关。互联网医院在营收上有困难:互联网医院不能做检查,不能开展上门治疗,所以没有相关收费;后续处方和处方药销售虽然可以收费,但目前公立医院已经完全取消了药品加成,药品从收入项变成了成本项,不能带来任何收益。按时间收取的在线诊疗服务费是互联网医院的重要收入来源。但有些地方每次几元的收费与医院和医生的诊疗投入不匹配,缺乏吸引力。受这些因素影响,出现一批无质量、无形式、无内容的互联网医院也就不足为奇了。
既然收费是连接线上诊疗供需的关键环节,那么要想推动互联网医院快速健康发展,就要敢于并善于“谈钱”。为了让互联网医院和医生获得相匹配的劳动报酬,避免乱收费,需要精心设计在线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科学确定收费标准。比如适当提高单次诊疗费用,探索收取一定的药学服务费等。,并通过有效的监督,确保服务质量与收费相适应。简而言之,就是要让医生“好看”,让患者“物有所值”。
除了用经济激励,还要规划时间和精力进行线上诊疗。医院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因此,线上诊疗应视为线下诊疗的延续,一定数量的线上诊疗应视为医生的基本工作。线上线下诊疗的时间要统一安排,保证医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线上提供服务,而不是把互联网诊疗作为副业。更何况,在线医生引导患者到医院检查治疗,产生的收入本质上是在线诊疗带来的。在工作量核定和绩效分配上,也应纳入在线诊疗,以此肯定在线诊疗的劳动付出,并通过间接渠道给予相应报酬。
新冠肺炎疫情使互联网医院的诊疗需求大幅增加,互联网医院数量迅速增加,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包括收费在内的各种制度和规则不完善,医生积极性不高,导致互联网医院停滞不前。医院已经准备好了。理顺规则,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是关键。在处理好这些现实问题后,互联网医院有望迎来井喷式发展,使在线诊疗成为人们就医的重要渠道。看病难看病贵,或者说已经大大缓解了。(罗志华)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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