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 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

站长之家(中国站长站)5月7日消息:国家广电总局等四部门7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奖励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注册制度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

站长之家(中国站长站)5月7日消息:国家广电总局等四部门7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奖励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注册制度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品”购买、网上支付等各类奖励服务。

同时,意见还提出,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网站应当加强对主播账号注册的审核管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不满16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本文来自早川希奈子投稿,不代表舒华文档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inashuhua.cn/24/536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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