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期间,监管部门加强了对电商平台的管控。
据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消息,11月9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约谈淘宝、阿auto快消、拼多多、JD.COM、Tik Tok、天猫、唯品会7家大型电商平台,以改善网购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久前,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组织了网上销售"没有产品"(即不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信息,俗称"没有产品")和商品标签等问题的调查活动。
调查显示,在淘宝、天猫、JD.COM、拼多多、唯品会、Tik Tok、Aauto faster等电商平台购买的600个样品中,有285个样品"没有产品"。
此外,还发现商品关键信息缺失,虚假标注,网页显示信息与实物不符,以及"回报"诸如此类。600个样品中,85个产品附有"奖励卡"通过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对产品做出非客观评价。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认为,这项调查的结果"没有产品",标签标识不合格,网上销售页面与实物标识信息不符,"回报"以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违背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重要合法权益的问题。
约谈会上,广东省消委会通报了上述调查情况,并督促电商企业加强平台治理,严格产品质量管理。参评企业表示将根据调查结果逐一落实整改。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回报"它不仅存在于网购平台,也存在于外卖平台。
11月8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互联网"刷信"专项整治,并发布"刷信"典型案例。
扬州市江都区一家饮品店印"为了增加顾客的好评和好评率,提高其在美团和饿了么的排名,增加外卖流量,提高产品销量。回报"大概有一万张宣传卡,会和美团、饿了么一起发。印刷费用2000元左右。
宣传牌显示,顾客收到外卖后,按照要求确认收货,并给出五星图片和文字的好评后,添加店铺微信,发送五星好评截图,即可获得不同金额的奖励。
具体方式是:当事人与客户玩石头、剪子、布的游戏。客户赢了就给2.8元红包,打领带给1.8元红包,客户输了给0.8元红包。2020年6月9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上面印有"回报"2013年促销卡。
通报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2000元。
IT评论人张书乐认为,电商最大的价值不是渠道扁平化带来的超低价格,而是高好评,这让传统商业模式下传播速度非常慢、不同于广告营销的口碑营销在电商的长尾中发挥作用,给门店销售和用户参考。
"于是,为了更多更好的参考,刷信就成了欺骗所有消费者的选择。"
而且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知乎有问题,"三块钱五块钱的好评你会给商家五星好评吗?"
一位网友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最近打算买电脑,搜了全网低价。结果发现有一家公司价格低,结果50%返现。
五十块钱,够吃八碗重庆面,其中一碗可以加一个鸡蛋。
权衡再三,枯萎的钱包向人格低头。
我是一个不能被感动的可怜人。
说实话,我宁愿他们把这五十块钱作为对商品价格的让步,也不愿意接受他们明目张胆的为赞美而行贿。
希望平台能真正从商家出发,鼓励顾客评价,而不是让商家为了评价而放弃自己的钱。
结合双11网购高峰期,广东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购物,收到商家"奖励卡"当,要有拒绝的勇气,不要为了商业利益的诱惑而做出虚假的赞美。
广东省消委会也要求各电商平台执行"三大责任":
一是落实法律责任。要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标准为消费者提供合法合规、质量有保障的产品;
二是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平台、生产企业、经营者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到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
三是落实社会责任。电商平台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守法诚信,规范经营,在净化网络消费环境中发挥表率作用。
作者|李伟民
编辑|曾宪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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