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对犯人的刑具很多,最残忍的一种是在农历新年那一年执行***。而且这种惩罚不仅残忍,还让人恶心。大年三十最重要的是砍犯人三千刀不死。这不仅折磨犯人,也折磨刽子手。但是真的能活到砍三千刀吗?
事实上,能忍三千刀的人基本没有,当年的技术含量也很高。执行人都是有经验的,这个刑法只会执行一天,因为大概这个时候,犯人已经失血过多而死,或者直接被吓死了。
但明朝宦官刘瑾坚持到第二天,但也要求农历大年,即两天之内,犯人就要死了。3000美元纯属虚构。
农历新年的主要目的是吓唬周围的人犯罪。目睹过农历新年的场景,估计没人敢犯罪了,大家都吓得要死。
历史上真正执行壬辰年刑罚的人很少,壬辰年的对象一般都是用来违抗皇帝的,这样的大罪。乾隆时期,乾隆认为不孝顺父母,虐待父母的子女,也可以用农历年处死。但是这个刑法不能乱用,因为过程很漫长,对被执行人也是一种折磨。看着犯人的皮肉被一块一块的割下来,要忍受的心理有多强?而且在这张图中,忍受犯人的吼声是非常折磨人的。
历史上被处死的人大多都是穷凶极恶的,而在被处死的人当中,最有名的应该就是刘瑾了。刘瑾是明朝武帝朱厚照手下的人。因为朱厚照喜欢玩,他基本上没有时间照顾他。然而,刘瑾却越来越嚣张,甚至和自己最好的朋友勾结起来瓜分皇帝的天下。所以当朱厚照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直接被判到了农历新年。
而刘进是唯一一个能抵抗两天的人。但这种变态的刑法一直沿用到清末,直到国民政府建立,才在灵池年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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