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原则上补办身份证应该不超过30天。各地身份证补办时间长短不一,具体可以咨询办理地点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及时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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