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这太过分了!“我的朋友”顾爱玲在美国培训半年多了,还是要被蹭。
此前,阿里巴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因注册商标“顾爱玲”、“EILEEN GU”被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罚款8万元。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占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影响力的商标。
申请公众人物的名字进行商标注册,是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的行为,必须受到惩罚!
近年来,在商标注册这件事上,可以说是屡见不鲜。小快快速搜索了一下,顿时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我绝不允许自己一个人笑。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其他和小快一起离开大谱的商标注册↓
01争议商标:姚安娜
案例评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中,“在先权利”包括姓名权,名称包括真实姓名、艺名、译名、别名。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判指南》,如果姓名权保护的特定利益容易被相关公众认为标有争议商标的商品与自然人存在许可关系,可以认定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大妈只要搜一下就能知道姚安娜是谁,甚至敢用这三个字注册商标。不怕华为来找你吗?
02争议商标:叫唤鸭子和图片
案件评价:经审理认为,申请商标“叫鸭图”作为商标使用时风格不高,容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情形。
一个热点知识:“鸭”通常是指一种家禽,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不是一种家禽。
03争议商标:走向没落
案例分析:英文发音与中文“够应当”接近,作为商标使用很可能对商品的配方产生不良影响,不宜作为商标使用。
如果你能这样玩谐音梗,建议你发到脱口秀发布会上。
04争议商标:天啊,买买买!
(声音商标)
案例评价:商标不显著。所谓显著性,是指看到或听到这个商标后,你能立即将其与某个具体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
听到这个声音,我只能想到我被挑走的钱包空 ~
05争议商标:冰淇淋刺客
案例分析:网络热词不一定合法,一些内容低俗、格调低下、调侃或恶趣味的网络热词是不允许注册的。商标注册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所以‘冰淇淋刺客’等网络流行词可能不会被批准。
一些15元以上的冰淇淋品牌表示受阴阳影响。
最后,快创通提醒,商标作为企业的形象,在一开始就要谨慎命名。商标能不能注册成商标,能不能吸引目标消费者,这是一个大学的问题。
如果你有想注册的商标,可以请快创通帮你评估注册成功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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