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空《民法典》第8.10.2条、《技术措施》第6.2.2条)
7.8.2制冷和供热间的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组与墙壁的净距不小于1m,与配电柜的距离不小于1.5m;
2.机组与机组或其他设备的净距不得小于1.2m;
3.保持不小于蒸发器、冷凝器或低温发生器长度的维护距离;
4.机组与其上方的管道、烟道或电缆桥架的净距不小于1m;
5.机房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5m
2。锅炉房设计规范(技术措施第8.2.3条)
4.4.5锅炉操作场所和通道的净高不应小于2m,并应满足起重设备的操作高度要求。锅炉汽包、省煤器等受热面的净空高度,在不需要操作和通行时,可为0.7m。
4.4.6锅炉与建筑物的净距不应小于表4.4.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炉前需要更换锅炉管时,炉前净距应满足运行要求。当在容量大于6t/h的蒸汽锅炉或容量大于4.2MW的热水锅炉前设置仪表控制室时,锅炉前端(三鸟教育暖通设计杜老师)至仪表控制室的净距可降至3m;
2当锅炉需要吹灰、点火、排渣、安装或维修螺旋除渣器时,通道的净距应能满足活动要求;装有快装锅炉的锅炉房,在更新全装锅炉时,应有能顺利通过的通道;锅炉后通道的距离应根据后烟箱能否旋转开启来确定。
10.2.2换热器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7m
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3.3.7各种设备的主要操作通道之间的净距在设计不明确时不应小于1.5m,辅助操作通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8m
4。城市供热管网设计规范
10.2.3水泵机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两个相邻机组基础之间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机容量小于或等于55kW时,不应小于0.8m;
2)电机容量大于55kW时,不应小于1.2m
2.考虑现场维护时,每台机组的一侧至少应留有一条大于水泵机组宽度加0.5m的通道。
3.相邻两台机组凸出部分之间以及凸出部分与墙壁之间的净距应保证维修时泵轴和电机转子可拆卸,且不应小于0.7m;电机容量大于55kW时,不应小于1.0m
4.中继泵站的主渠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5.泵基础应高于站地面0.15米以上
本文来自心已碎♂无心醉投稿,不代表舒华文档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inashuhua.cn/24/621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