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近年来,福建省闽清县纪委积极配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围绕农村“三资”规范管理、精准监管主题,在闽清县16个乡镇设立农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在292个村(社区)实施村级***,在16个乡镇升级“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依托大数据加强惠民惠农资金精准监管,结合检查工作对闽清县村级“三资”进行全面清查,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村级“三资”规范管理使用,努力实现村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保值增值。
升级信息公开,变“墙账”为“网账”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和实施,以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在村部公示栏张贴信息的方式已逐渐不能满足群众全面了解本村各项事业发展信息的实际需求。对此,闽清县纪委监委牵头农业、农村、财政、民政等部门完善“三资”监督网络,通过政务信息网、微信群、惠民资金网等平台及时发布村集体“三资”新信息,让群众同步查看惠民惠农补贴、集体承包事项、农村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收支等情况。
近日,闽清县纪委监委对“外资企业”网上公示不及时、不规范的省镇黄煌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约谈了闽清县农业和农村局分管领导,对8名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推进清查评估,把“旧账”变成“新账”
闽清县纪委监委把全面监督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会同县农业农村局、乡纪委、监察队,对闽清县16个乡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进行调查,督促各乡镇根据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三资”账目,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程序。
部分村在出租或发包集体房屋(旧村办、旧学校)、店面、鱼塘、电站等资产时,出现集体资产被个人无偿使用或低价承包的现象,是由村骨干个人或村两委会议决定的,按闽清县政府相关文件处理。明确要求村庄的“旧资产”必须由第三方评估,以确保
在清理检查过程中,闽清县纪委监委对违规处置村集体“三资”的3名村干部进行了问责。2019年6月,云龙乡太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世妍、党支部第一书记池燕未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未公开出租,直接出租太浦老剧场,给予诫勉谈话;2019年12月,鸡东镇七铺村党支部书记黄德伟、村委会主任黄德才违反议事规则,未按“四议两公示”程序出租村集体资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取消该村无效招标。
启动问责,把“休眠账户”变成“活账户”
在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顿中,闽清县纪委监委重点整治了新官不理旧账、账目不清、财务审批手续不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齐全等村级三资管理顽疾。
近年来,闽清县纪委监委通过追查“案中账”、固定责任人连接点、***走访、实地测量等方式,共清查出300余万元的隐账、漏账、坏账、休眠账户15个,及时启动问责机制,约谈当事人15人,处分党员干部2人,追回资金损失143万元。如池源镇圪斗村、李星村因历史遗留问题,清查出170多万元登记资产未纳入会计核算。岷县纪委监委及时启动问责机制,不仅对前任村干部和当事人进行了处理,还对现任村干部和当事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村集体“三资”台账。
2020年以来,闽清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约谈了7名未收回旧账的镇村干部,要求他们以新官管旧事,留好账,以确保财务管理透明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规模也越来越大。监管只有紧跟形势的变化,发展、完善、提升,才能真正起到保障和促进的作用。要立足县域实际,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大监督查处力度,持续聚焦“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和作风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农村基层,促进“三资”管理监督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对接,切实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闽清县纪委监委供稿)
本文来自润情无声投稿,不代表舒华文档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inashuhua.cn/24/617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