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造成事故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是有标准的,死亡精神赔偿就是其中需要赔偿的内容之一,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精神赔偿怎么计算的?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死亡的精神赔偿
1.交通事故死亡精神赔偿是如何计算的?
1.预算估算规则。纯精神利益赔偿和精神痛苦抚慰金赔偿,适用概算规则。法官将案件分为四个因素:加害人过错的严重程度、被害人精神利益受到侵害的后果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被害人的经济地位和资格。前三个因素是最重要的。计算时,首先根据当地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限额,分为低、中、高三个档次,根据前三个重要因素,适用哪个档次;然后根据其他因素,在这个档次的范围内上下浮动,最终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2、按规矩来。现行立法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计算赔偿金额。目前只有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行为造成的侵犯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受扶养权有规定,有具体的赔偿规定。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城市标准:32598.7元/年× 20年= 651974元。
农村标准:11669.31元/年× 20年=233386.2元。
2.丧葬费:59345÷2 = 29672.5元。
3.交通费:2000-5000元。
4.住宿费:2000-5000元。
5.家属误工费:家属工资÷30×3人× 15天。
6.被赡养人的生活费:
[父母的支持]
城镇标准:24105.6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农村标准:8343.50×[20-(实际年龄-60岁)]兄弟姐妹数
[儿童抚养费]
城镇标准:24105.60×(18-实际年龄)÷2
农村标准:8343.50 ×(18岁-实际年龄)÷2
7.精神抚慰金:2-10万元(根据事故责任)
交强险理赔规则: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无论交通事故是谁的责任,保险公司都会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摊。第1-7项属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为11万。
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由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确定。
直接损失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对部分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补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造成折旧的,还应赔偿折旧部分的损失;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间接损失的,受害人应当赔偿损失。比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受害人因受损车辆正在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受损车辆修理期间的停运损失的,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赔偿。
(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伤害是一种无形的伤害,外人无法衡量。一般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是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的。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只能由法官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身份、当事人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责任、社会影响等,在类似的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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