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微信公众平台《行为准则》增加了数字藏品交易行为的相关条款。数据收集的二级事务服务将被阻塞。
根据《行为规则》第3.24条的规定,账户涉及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和融资。一经发现,微信公众平台将责令违规公众账号限期整改,并限制该账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账户提供与数字馆藏二次交易相关的服务或内容的,也按此规定**。
微信公众平台行为规范更新前,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及其小程序被屏蔽,理由是“存在与虚拟货币交易或者数字藏品二次交易相关的经营活动”、“存在未经合法许可或者授权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前不久《福建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小组关于防范NFT违规风险的提示函》和《数集=NFT由人民网发布。并指出目前国内数字收藏行业混乱,需要正确引导。此前成立的国家数字文化创意标准治理生态矩阵也发布了《数字文化创意标准治理生态矩阵公约》。提出了数字文化创作和数字知识产权保护发展、规范治理、预警防范等十一条建议,包括:禁止开展NFT(非同质令牌)业务、数字典藏、元宇宙等活动的风险监测预警、限制和规范数字文化创作业务的潜在风险和隐患、倡导数字文化创作产品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数字经济高质量场景应用、赋能实体经济等。
值得注意的是,腾讯魔芯也是矩阵中的一员。不难看出,继微信之后,数字藏品的二次交易应该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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