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供Xi安一般纳税人证明?看一看边肖: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有个朋友在留言里提到,现在如果对方非要我提供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我该怎么提供?真的给对方打印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吗?
其实这个是有明确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6号》第八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经税务机关核实后返还给纳税人,可以作为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是这样的,一式两份,纳税人保存的那份可以
但是二哥印象中很少有需要我提供这个一般纳税人证明的地方。
以前还挺多的。很多时候,你让别人给你开专用**,对方会要求你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我出差,需要索要特价机票,对方让我开具这个证明。当时给不了,就等着赶飞机,就直接用***给对方财务在E税局查我们公司一般纳税人的信息,他们就给我了。
其实税务局已经明确,索要增值税专用**只需要提供开票资料,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目前这种现象除了部分银行和加油单位在给你开具专用**时需要你提供一份一般纳税人证明之外,基本不存在。
例如,银行向客户开具手续费专用**时,需要客户提供以下信息:
**应提供: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证明他们是普通纳税人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
3.客户需要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费用清单。
4.客户还需要填写我们的账单申请表“加盖公章”。
5.“加盖公章”的客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加盖公章的开户许可证”
当然,除了***,有时候投标也需要这个证明。
其实虽然我们现在看的是一般纳税人证明,但是证明它的是登记表。
以前不是这样的。
最早有单证,如图。
说实话,我以前从未见过这种情况。
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第2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实施后,对一般纳税人实行认定制。
届时,如果您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将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的“资格认定”一栏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为红色,印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很多人应该都看到了这一点,也经常被作为普通纳税人的证明。想用的时候拿着复印一份。
当然,在认可制下,很多单位都是以税务局出具的税务认可作为证明。认定机关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主管税务机关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后来确定变更登记了,没有通知这个税务的事情。
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返还给纳税人,可以作为纳税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
目前最新的政策是文章开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规定》。
本文来自水中明月投稿,不代表舒华文档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inashuhua.cn/24/554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