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居民收入持续增加。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已步入中上收入国家行列。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全面小康社会》***,中国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171元增加到2020年的32***元。中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场规模巨大,潜力巨大,前景无限。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政策重点,也关系到实现共同富裕的历史任务。2020年,中国如期实现了“建成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历史性地消除绝对贫困”的目标,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共同富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进行新的规划和努力。
第一,培养创造财富和增加收入的观念和能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实质是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使其进入中等收入行列。所以一定要培养创富增收的理念和能力。思想上最根本的是解放思想,让劳动者真正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敢于创新创业,克服“依赖必然”的思想,真正激活全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在消除相对贫困的过程中,必须开启民智,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文化教育,增强群众的自主发展能力。在能力方面,政府有必要加大对教育和培训的投入。对低收入者,要创造条件让他们提高技能和知识,提高技术工人的工资。从长远来看,需要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我们所学的东西能够用于改造社会的实践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潜在对象包括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等。我们必须针对这些群体制定精准的政策,促进更多低收入人群进入中等收入行列。
第二,营造尊重财富、鼓励财富创造的环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键在市场。要完善市场机制,改善市场环境,为公平竞争创造更加有利的市场条件,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登记市场主体1.54亿户,较2020年底增长11.1%。其中,企业4842.3万户,增长11.8%;个体工商户1.03亿户,增长11.1%。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市场主体。在当前经济下行的情况下,更需要市场主体增强市场活力,稳定就业形势。因此,要继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要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证公平竞争;我们应该鼓励财富创造和企业创新。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为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提高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体现了政府改善市场环境的政策力度。要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改革,优化政府服务,提供科学、合理、适度的市场监管,减轻市场主体的税收负担,真正做到方便企业、造福人民。总之,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需要市场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建立政府和市场的和谐关系,为增加居民收入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三,完善“降、扩、增”的综合分配格局。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必须在低收入、中等收入、高收入三个方面齐头并进,采取全面、整体、整体的分配措施。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提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指出,要“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和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这一思想指出了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的必要措施,也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必要途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现共同富裕的难点在于让全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因此,在未来的改革中,首先要继续坚持共享发展的理念,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在高质量发展中逐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其次,要增加居民的各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此外,要协调市场力量主导的初次分配和政府力量主导的再分配,积极发展社会力量主导的三次分配,既覆盖低收入,又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落实“降、扩、增”的综合理念,最终建立完整的收入分配格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总之,要在党和政府的政策指引下,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尊重市场规律、维护市场竞争、保障市场秩序、完善市场机制,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来源:人民论坛网
本文来自眼泪是回忆的常客投稿,不代表舒华文档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inashuhua.cn/24/544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