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民政部行政区划条例实施办法
相关规定和要求
现公布苏州市行政区划代码。
(截至2021年11月)
▼
& gt& gt& gt你对行政区划代码了解多少?
1.我国行政区划代码是指乡级以上行政区划的数字代码和字母代码,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识别、信息处理和交换。编制行政区划代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和《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两项国家标准。
2.乡级行政区划代码,由9位***数字组成。代码含义从左至右为:第一位和第二位,表示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第三、四位数字指设区的市级(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市辖区、县的汇总代码)。第五、六位是指县级(市辖区、县级市、旗)。01-20表示市辖区;21-70表示县(旗);81-99表示县级市。第7至第9位,表示乡镇一级。其中001-099代表街道办事处,100-199代表镇(民族乡),200-399代表乡、民族乡、苏木。
3.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是基层自治组织,没有行政区划代码。因统计需要,统计部门在乡级行政区划代码中增加三位数字,作为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行政代码进行统计。
4.苏州工业园区不是一级行政区,没有行政区划代码。代管街道、娄葑、斜塘街道行政区划代码中的县级代码采用虎丘区代码;只有亭子、胜浦、金鸡湖街道的行政区划代码在县级代码中使用吴中区代码。
5.苏州高新区不是一级行政区,但由于区行政与虎丘区合并,实际上使用的是虎丘区的行政区划代码。
来源:苏州民政
本文来自MR.特别人士投稿,不代表舒华文档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inashuhua.cn/24/505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