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
该报此前报道称,淘宝平台存在店铺涉嫌非法销售“烟丝”等烟草专卖品的现象。目前在淘宝上搜索“烟丝”已经不再显示任何商品。然而,记者发现,同为烟草专卖品的“雪茄”依然出现在淘宝上。
淘宝APP页面
输入“雪茄”这个词,淘宝上就会出现好几页相关产品。这些商品有各种各样的名称,有“雪茄”一词,也有“道具”、“模具”、“保湿包”等词。比如“cohiba高希恶霸古巴雪茄模型模具非古雪茄树脂拍摄道具”“habanos古巴雪茄树脂道具非古雪茄五件装迷你模型模具”“COHIBA高希恶霸好友大卫罗密欧古巴雪茄非古雪茄通用保湿袋保湿袋”。
然而,这些商店并不真的只是卖道具,模具和保湿袋。他们真正卖的是烟草专卖品——雪茄。根据相关法律,在网上销售烟草专卖品是违法的。
论文记者联系了多家淘宝店铺,对方通过店铺客服将买家引至微信。这些店的雪茄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私人卷制雪茄,一个是进口雪茄。
偷偷卖“道具”和雪茄的淘宝店。
淘宝,一家拥有436粉丝的“库韦洛厨具商店”,销售“cohiba高希巴古巴雪茄模型模具非古雪茄树脂拍摄道具”,月销量3000多件。论文记者咨询了店铺客服,对方表示需要加微信了解图片,然后再去淘宝交易。客服说:“这里只有塑料款,加微信真的很麻烦。你选好之后,就可以在淘宝上下单了,放心。”
“库韦洛厨具商店”每月销售3000多件商品。
淘宝客服的声明
加了微信后,对方先发来商品价格表,并说卖的雪茄是“私卷”和“十颗启动”。他对对方的新买家很警惕,他说:“因为微信太严,我们暂时不支持新客户微信转账支付。可以走淘宝链接/支付宝转账/微信二维码”。问及雪茄质量,对方表示,“朋友圈有客户反馈,淘宝有客户评价。"
店铺客服用的是微信发的商品价格表。
记者注意到,卖家的微信朋友圈基本都是展示雪茄的,淘宝店铺的购买评价有“不错”、“醇厚顺滑的吸食感,很棒的体验”、“味道是烟草的”、“味道一模一样”。该展览还包括雪茄的图片和视频。
店铺客服的微信朋友圈
淘宝店铺点评
另一家名为“雪茄茄子外贸店”的微信客服淘宝店给记者发来了30种雪茄产品的详细介绍,称雪茄是从古巴进口,来自澳门保税仓,“保证正品”。"我们的货物都是在澳门保税仓库里一箱一箱取出的."
商店的微信客服声明
记者亲测:下单3天后收到雪茄。
该报记者添加了淘宝“雪茄水果店”提供的微信后,对方称他的雪茄所用的茄子叶是从多米尼加“进口”的,雪茄是国产的。
记者表示想买雪茄,对方表示“不走平台”,要求“走微信”。于是,记者微信支付86元买了两根雪茄。三天后雪茄到货,收货地址显示为四川乐山。当包装被打开时,一股发酵烟草的味道扑面而来。
与该店记者客服的沟通记录
记者收到的雪茄
律师声明
网上香烟销售是非法的。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四维马乐律师事务所律师季立刚告诉该报,通过网络平台销售香烟不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要求,是非法的。
他说,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任何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批发、零售以及烟草专卖品进出口和国外烟草制品购销的企业和个人,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卷烟,无论这种销售是批发还是零售,都必须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要求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无烟草专卖许可证在互联网平台销售卷烟的行为属于无照经营行为,应当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除依法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这是非法利用网络平台销售烟草专卖品的明确依据。”
“具体来说,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总额20%至50%的罚款。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或者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还是那句话,平台和商家的合同约定不能成为其免责条款,平台还是应该尽到审核义务。”《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没有明确平台方的法律责任。实践中,网络平台往往通过与入驻商家签订《合作规则》来约定所售产品的合法合规性,但除此之外,平台仍应履行对所售产品合法性的基本审核义务。”
淘宝和微信的职责是什么?
淘宝上涉嫌非法销售雪茄的店铺遮遮掩掩。一款雪茄在淘宝上用关键词“雪茄”展示吸引买家,客服将消费者引到微信后,雪茄通过微信支付交易;另一种也是通过淘宝客服将客户定向到微信,但只用微信沟通,最后通过淘宝支付。
淘宝和微信平台是否要对这两种秘密的烟草交易行为负责?记者就此采访了两位律师。
上海四维马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玉桥告诉该报,淘宝和微信平台不需要承担责任。针对第一个案例,王玉桥表示,“淘宝网作为网络交易平台,对信息发布者(即卖家)的身份及其发布的商品的形式尽到审查义务。淘宝没有更高级别的实质审查义务。至于涉案商品实际交易平台的转移,不属于淘宝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谈不上承担责任。”
王玉桥说,“微信本身只是一个传播媒介,不是买卖商品的平台,不承担审核义务。”
对于第二种情况,王玉桥表示,“淘宝网既不是所售商品的生产者,也不是销售者,更不参与涉案商品信息的制作、编辑或推荐。这个平台上所有的商品信息都是卖家用户自己发布的。淘宝无法控制参与交易的商品的质量、安全性或合法性,以及商家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双方履行协议义务的能力。用户发布信息或交易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此外,由于淘宝只是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卖家在入驻时已经对其身份进行了核查,能够提供卖家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淘宝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此类违规行为。"
不过,北京金诚通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潘道新对本报表示,“无论是微信支付还是直接在平台上支付,平台内经营者销售雪茄烟的行为都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甚至第十三条的规定,即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而未取得行政许可,或者他们只是简单地提供法律禁止在网络平台上交易的商品。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否则,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至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民事责任方面,如果这些售出的雪茄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安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采取措施的,也应当依法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潘道新说道。
那么,如何判断平台经营者是否知道平台上卖雪茄的违法情况呢?“最常见的方式是向平台举报。一旦举报,可以认为平台已经知道了。”潘道新说。
如何破解网络售烟“九龙治水”
季立刚坦言,“目前网络平台烟草销售监管呈现九龙治水的格局。”
他说,“通过网络平台卖烟的行为,涉及到很多职能部门的监管:第一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第二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第三是通信管理部门,第四是司法机关。多个监管部门形式上实现了全链条监管,实际上都是管一个板块。”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烟草专卖品的监管负有主要责任,但缺乏足够的权力经营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进行处罚”,季立刚说。“但监管烟草专卖品的经营不是其主营业务;基于网络售烟的多样性、内容的复杂性、主体的隐蔽性和取证的难度,通信管理部门和公安等司法部门很难对网络平台售烟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有鉴于此,虽然很多部门都可以利用网络平台来管理卖烟的行为,但是没有一个部门能够有效管理。”
「因此,应加强跨部门执法合作,形成监管合力。顺应国家机构改革的趋势和要求,探索建立部门间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合作,成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效果的重要举措。网络售烟的监管涉及烟草、市监、通信、公安等多个执法部门。为实现对网络售烟的及时有效监管,各部门应加强信息交流、执法协作、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效果的实现。”季立刚说。
资料来源: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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