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是共同财产。2.个人财产婚前投保,保险金是个人财产。3.个人财产以婚后共同财产投保,保险费为个人财产,但缴纳的保险费有一半归对方。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婚姻法将被废止。
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人们往往会特别关注房屋、汽车等共同财产的分割,而很多人却不知道如何处理之前买的保险。我国《民法典》的颁布,对离婚财产分割做了一些补充。那么,民法典和保险财产的分割方法是怎样的呢?让我们听听边肖是怎么说的。
1.民法典和保险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大部分当事人会忽略保险的划分和处理。其实保险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离婚的时候要处理清楚。由于保险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初步总结出以下几种情况和细分方法:
1.财产保险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
(2)个人财产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以婚后共同财产投保,保险费为个人财产,但所交保险费的一半归对方。
离婚时仍然有效的财产保险
(1)凭***的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的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终止、分割已付手续费或退保后的手续费。
(2)家庭财产养老保障,即如果发生意外,将获得保险金;否则,会产生利息。
2.个人保险。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疾病保险。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领取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
(1)个人财产,但以共同财产支付保险费的,保险费的一半由对方支付。
(2)作为他人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配偶一方取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寿保险合同:
(1)将共同财产除以共同财产支付的人身保险费;
(2)受益人为另一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变更或解除手续,已支付的费用或退保费作相应分割。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的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民法典的各项法律规范中,也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指南。这一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即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有平等承担的义务;
2.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的原则。这里的“照顾”不仅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女方多加分,还可以在财产范畴上给女方分配一份生活***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毕竟,从习惯势力、传统因素造成的障碍、女性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来看,离婚后,女性在找工作、谋生等方面都弱于男性,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分割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时,应尽可能分配给需要生产资料并能充分发挥其效用的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时,应尽量满足从事职业或职业的个人的需要,以充分发挥物的使用价值。未分割的东西根据实际需要和受益原则归一方所有,得到的一方根据公平原则按照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应被滥用的原则。分割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将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名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耗、损坏或者灭失的,另一方不作赔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性质和婚姻生活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
总结一下,现在很多家庭都会买一些保险,比如财险,人身险。离婚的时候,双方还要商量如何处理这些保险。根据《民法典》和保险财产分割办法,夫妻婚后购买的财产保险应属于共同财产,应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保险,保险金归个人,是个人婚前的财产。
来源:律图与@黄雪芳律师联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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